三代合一的中区!
韩国签证可以由驻各国的韩国驻外公馆签发。《出入境管理法》第8条、《出入境管理法施行令》第11条、《出入境管理法施行规则》第8条第1项及第9条
※"韩国驻外公馆"是指韩国驻各国的大使馆、代表部及总领事馆。 (《大韩民国驻外公馆设置法》第2条)
希望办理韩国签证的外国人须在护照和签证签发申请书中附上各居留资格所需的材料,提交给法务部部长。